2010年2月27日 星期六

什麼是設計?

設計的定義

1.最簡單的關於設計的定義、就是一種「有目地的創作行為」同時設計的過程是要經歷情報的收集及分析.再將不同的情報築起一件作品.故設計又可以叫作「情報的建築」

2.人類在各種生活的活動之中,為了達成更美好的生活需要的慾望,因而有計劃地運用心智、創意、統合、協調、知識、技術和資源,而首次創作出超乎現有的實物、方法或著作的行為

3.設計乃為人類的創造行為,故非人類的作為不稱為設計,大自然創造山水景色是因物理變化,蜜蜂築窩是長期進化所得的生存本能

4.設計有一個不變的原則就是「符合人們改善生活的需要,這世界並不是天堂,因為這環境中有太多的不滿意,改善生活環境的渴望是明顯而無盡的,連上帝也很難作到讓大家都滿意,所以祂給了我們頭腦與雙手,讓我們自己來修改這世界

5.設計的行為是因為決定改善某個生活上的需要之後,開始針對這個目標運用心智產生創意的,所以無心之作都不能算是設計,除非是有計劃性的

6.設計是為了解決問題,必須運用各種解決問題的知識技術,這裡必需強調一個很重要的觀念,我們的設計是為了解決某個特定生活情境中的特定需要,很少有某種設計能解決所有的問題,因此解決問題的方法與思考模式就有很大的差別

個人對設計的看法

我認為設計其實可以說他很簡單,也可以說他很複雜,就本質上設計就是ㄧ種解決問題的過程,而其過程有很多種,會因人而異、因地而異、甚至因種族因國別而異,所以該這樣定義呢?其實每個人的思考方式及價值觀都會影響?那大家一定又有疑問了那設計不就是個人主觀意識下的生產品,這答案可以說是對的用大觀點去看的確是,但其實好的設計是結集了當地、當時、以及那個民族的相關情報而成的,故設計又可以叫作「情報的建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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